中國化工學會工程倫理守則
中國化工學會會員要發揚愛國、敬業、誠信、友善的精神,不僅應具備合格的專業能力,而且應具有高尚的職業道德情操和工程倫理素養,在享受會員榮譽的同時承擔社會責任,維護職業聲譽,不斷完善自我,用專業知識和技能造福人民、造福社會。中國化工學會特制定本守則,用以規范全體會員在從事工程、技術、科研、教育、管理和社會服務等工作中的行為。同時倡導廣大化工行業從業者共同遵守本守則。
1.在履行職業職責時,把人的生命安全與健康以及生態環境保護放在首位,秉持對當下以及未來人類健康、生態環境和社會高度負責的精神,積極推進綠色化工,推進生態環境和社會可持續發展。
2.如發現工作單位、客戶等任何組織或個人要求其從事的工作可能對公眾等任何人群的安全、健康或對生態環境造成不利影響,則應向上述組織或個人提出合理化改進建議;如發現重大安全或生態環境隱患,應及時向應急管理部門或其他有關部門報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
3.僅從事自己合法獲得的專業資質或具有的能力范圍之內的專業性工作;保持專業嚴謹性,對自己的職業行為高度負責;嚴格審視自己的專業工作,客觀評價他人的專業工作,并以專業能力和水平為唯一依據,不受其他因素干擾。
4.在職業工作中對所服務的工作單位以及客戶秉持真誠、正直和契約精神,主動避免利益沖突,恪守有關保密條例或約定;在需要披露信息時,或在網絡等公開場合發表與專業相關的言論時,應以高度負責的精神做到誠實、客觀。
5.尊重和保護知識產權,杜絕一切損害工作單位以及其他任何組織、個人知識產權的行為;遵守學術道德規范,尊重他人科技成果,拒絕抄襲、造假等一切學術失德行為。
6.在從事鑒定、評審、評估等專業咨詢時應以誠實、客觀、公正為行事準則,拒絕虛假鑒定、虛假評審、虛假評估;廉潔自律,拒絕賄賂、利益交換等一切腐敗行為。
7.在整個職業生涯中應注重不斷學習,追求卓越,注重發揮個人專長,以良好的職業操守和工作業績建立并提升個人職業聲譽。
8.在職業工作中保持客觀、公正、公平和相互尊重,積極營造包容、合作的工作環境,促進團隊合作,尊重他人專長,為下屬提供職業發展機會,杜絕歧視和騷擾。
9.在涉及境外或域外的職業活動中,應充分尊重當地文化和法律;應了解相關國家或地區的工程技術規范及其與我國相關規范的不同,針對涉及重大安全、生態環境保護問題的事項,應遵從要求等級較高的工程技術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