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化工學會團體標準立項公示
根據《中國化工學會團體標準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經過公開征集、自愿申報、專家審查等程序,中國化工學會批準以下團體標準立項,現將擬立項團體標準名稱、牽頭單位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3 年6月12日至6月27日。
序號 |
項目名稱 |
牽頭單位 |
制定/ 修訂 |
1 |
2-羥基-4-甲氧基二苯甲酮 |
湖北美凱化工有限公司、中國化工情報信息協會 |
制定 |
2 |
工業用5-氨基-3-氰基-1-(2,6-二氯-4-三氟甲基苯基)吡唑(芳基吡唑腈) |
江蘇優普生物化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化工情報信息協會 |
制定 |
3 |
工業用副產氫溴酸 |
山東海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化工情報信息協會 |
制定 |
4 |
工業用硫酸羥胺 |
浙江錦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化工情報信息協會 |
制定 |
5 |
還原靛藍聯產工業碳酸鈉 |
內蒙古泰興泰豐化工有限公司、中國化工情報信息協會 |
制定 |
6 |
1,5,8,12-四[4,6-雙(N-丁基-N-1,2,2,6,6-五甲基-4-哌啶基氨基)-1,3,5-三嗪-2-基]-1,5,8,12-四氮雜十二烷(光穩定劑119) |
宿遷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化工情報信息協會 |
制定 |
如有單位或個人對標準項目存在異議,請在公示期內將意見反饋至中國化工學會。
聯系人:張穎 電話:010-64455951 郵箱:zhangy@ciesc.cn
中國化工學會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