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推選2023年中國科學院和中國工程院院士候選人的通知
化會字〔2023〕第25號
各單位會員、分支機構、省級學會:
根據《中國科協辦公廳關于組織推選2023年中國科學院和中國工程院院士候選人的通知》(科協辦函組字〔2023〕53號),中國化工學會開始組織推薦(提名)兩院院士候選人的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選單位和名額
(一)推選單位
1. 中國化工學會所屬分支機構、單位會員、省級化工學會可向中國化工學會推選院士候選人。其中,省級化工學會推選工作由省級科協負責統籌把關后,報送給學會。
2. 中國化工學會不受理個人申請。
(二)推選名額
推選名額不作限制,但應嚴格堅持院士候選人的標準和條件,寧缺毋濫。
二、院士候選人的標準和條件
(一)中國科學院院士候選人的標準和條件。候選人應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祖國、品行端正、學風正派,在科學技術領域取得了系統性和創造性的重要成就,并為中國科學技術事業或人類文明進步做出了突出貢獻的中國公民,可被推薦為中國科學院院士候選人。
(二)中國工程院院士候選人的標準和條件。候選人應在工程科學技術方面作出重大的、創造性的成就和貢獻,熱愛祖國,學風正派,品行端正,具有中國國籍的正高級工程師、研究員、教授或具有同等職稱的專家,可被提名為中國工程院院士候選人。
(三)院士候選人年齡不得超過65周歲(195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四)凡2017、2019、2021年已被推薦至中國科學院或被提名至中國工程院的有效候選人,兩院合計連續3次的,2023年停止1次院士候選人資格。
(五)因品德失范、嚴重學術不端和違反科技倫理等問題受到處理的人員,以及因違紀違法等問題受到處理且尚在影響期內、或發生嚴重違紀違法行為的人員不得作為院士候選人。
(六)黨政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處級及以上領導干部以及企業負責人任職期間原則上不作為院士候選人,企業首席科學家、總工程師等技術負責人及所屬研究機構負責人可視情況適當放寬。
(七)可推薦(提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省的中國籍學者、專家,具體參照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有關要求執行。
三、推選工作有關要求和說明
(一)中國科學院院士候選人僅可通過院士或中國科協組織全國性學術團體一種方式推薦,中國工程院院士候選人可同時通過院士和中國科協組織全國性學術團體提名。推選單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強化紀律意識,制定切實可行的推選工作方案,高標準嚴要求開展好推選工作。
(二)堅持“國之大者”。突出政治標準和國家使命,體現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導向,注重從重大科學研究和國家重大工程中選拔院士候選人。
(三)堅持院士標準。堅持“四個面向”,著重推薦(提名)長期奮戰在科研和工程技術一線的科研人員,堅決破除“四唯”,突出對國家發展和安全的貢獻,突出對科學技術發展的貢獻和原創性科技成果,突出科學家精神和學術道德。
(四)堅持客觀公正。充分發揮學術團體同行評議作用,獨立自主地開展推選工作,確保推選規則和流程公開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平,最大限度減少和避免非學術因素干預。
(五)注重發現和推選符合標準和條件的優秀中青年科技專家,注重推選國家急需的關鍵領域和基礎學科、新興學科、交叉學科人選,注重推選承擔國家重大科研任務、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和重大工程中作出突出貢獻的人選。
推選中國科學院院士候選人應注重推選55周歲以下的人選。推選中國工程院院士候選人應注重對在西部邊遠地區的貴州、云南、廣西、甘肅、青海、寧夏、西藏、新疆、內蒙古9個省、自治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作累計20年(含)以上的專家的推選,注重對優秀的民營企業專家、中青年專家、女性專家的推選。
(六)推選單位應充分了解掌握本行業符合條件的優秀人才狀況,全面做好深入細致的組織服務工作。要在人才發現和選拔中充分聽取多方面專家意見,拓寬渠道、擴大視野。
(七)報送的所有材料均不得涉及國家秘密、工作秘密及重要敏感事項,違反保密規定將取消候選人資格。
四、報送材料內容和要求
為進一步為科技工作者和推選單位減負,候選人和推選單位僅需在線填寫“中國科協智慧評審系統”(https://kecaihui.cast.org.cn,以下簡稱智慧系統),并提交必要的簽字蓋章紙質材料。中國科協將為候選人打印完整材料提交至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
(一)7月5日前,候選人向學會提交的材料
候選人注冊智慧系統,在線填寫有關內容和上傳附件材料,(具體以系統提示為準),憑“推薦碼”提交至學會。具體操作流程見智慧系統通知公告欄《中國科協2023年院士候選人推選工作指南》。
(二)7月13日前,通過學會初審的候選人向學會提交的資料
1. 中國科學院院士候選人材料
(1)候選人向學會提交的PDF格式電子材料包括:
附件1.《被推薦人基本情況表》,通過智慧系統在線填寫,其他材料通過智慧系統上傳,合計小于100兆;
附件2.被推薦人當前有效的中國國籍證明(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的被推薦人還須提供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入境事務處或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身份證明局的國籍證明并填寫《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被推薦人國籍情況說明》;臺灣省的被推薦人須提供支持“一個中國”原則的申明);
附件3.《被推薦人基本情況表》中列出的10篇(冊)以內的代表性論文、著作、研究技術報告、重要學術會議邀請報告的全文(原則上應有一篇或以上在《中國科學》、《科學通報》或其他中國優秀期刊上發表);
附件4.主要論著目錄;
附件5.重要引用和評價情況相關內容的復印件(注明出處,應為公開出版的學術刊物和著作的引用和評價);
附件6.獲獎(5項以內)證書復印件、發明專利(10項以內)證書復印件及其專利實施情況證明材料;
《關于附件材料的保密審查證明》(由候選人所在單位出具,須簽字蓋章,具體以系統模板為準);
《候選人所在單位審核意見》(由候選人所在單位出具,對候選人學術成果真實性、科研誠信、作風學風等情況進行把關,須單位負責人簽字,加蓋單位公章)。
(2)候選人向學會提交的紙質材料,包括:簽字蓋章的《關于附件材料的保密審查證明》1份、《候選人所在單位審核意見》1份。
2. 中國工程院院士候選人材料
(1)候選人向學會提交的電子材料包括:
《中國工程院院士候選人提名書(中國科協提名用)》(以下簡稱《提名書》),通過智慧系統在線填寫。附件材料通過智慧系統上傳,包括:
科技獎項獲獎證書復印件(不超過4項);
發明專利證書復印件及其實施情況證明材料(不超過6項);
論文和著作原件或復印件等材料(不超過6篇、冊);
重大工程、重大科研任務和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的成果原件或復印件(不超過6篇、冊)。
(2)候選人向學會提交簽字(蓋章)的紙質材料包括:《提名書》個人聲明、所在單位意見簽字蓋章頁一式4份;候選人簽字的《中國工程院關于嚴肅院士增選紀律的“八不準”》1份,候選人簽字的《中國工程院院士增選中防止說情打招呼辦法》1份;候選人自我介紹配音PPT(WMV格式,嚴格限制不超過15分鐘)、不含配音PPT的電子版光盤1張及PPT打印稿一式2份,并附候選人單位保密部門審核蓋章的PPT不涉密證明。
(3)如果候選人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的中國籍專家,須提供香港特別行政區入境事務處或澳門特別行政區身份證明局的國籍證明。如果候選人為臺灣省的專家,須在《提名書》的“在工程科技方面的主要成就和貢獻”中表述支持“一個中國”原則的聲明。
(三)報送材料要求
1. 如有意通過中國化工學會推選院士候選人,請及時與學會聯系,獲取“推薦碼”。如候選人還通過其他渠道共同推選,請提前告知學會。
2. 報送的紙質材料必須與相應電子文件完全一致,以智慧系統生成的為準。
3. 通過學會初審的,紙質材料請按學會后續通知,于7月13日前送至中國化工學會辦公室。
五、聯系方式:
中國化工學會辦公室 王燕
電 話:010-64449479、15201580573
郵 箱:wangyan@ciesc.cn
地 址:北京朝陽區安定路 33 號化信大廈A 座12層
郵 編:100029
中國化工學會
2023年 6月7 日